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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08 22:3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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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申请条件符合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二、办理材料(一)本人办理:1、个人身份证件;2、判决书;3、终止劳动关系材料;4、本人银行卡。(二)委托他人办

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符合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材料

(一)本人办理:

1、个人身份证件;

2、判决书;

3、终止劳动关系材料;

4、本人银行卡。

(二)委托他人办理:

1、受托人身份证件;

2、判决书;

3、终止劳动关系材料;

4、经公证的委托书或律师函或者羁押机关对委托书出具的证明材料;

5、约定银行账户或本人银行卡。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按公证书或律师函约定银行账户转款,未约定的,须转入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三、办理方式

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四、办理流程

职工(或受托人)申请→管理部受理→管理部复核→提取支付。

五、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机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网址

市直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南海街交汇处向南100米创业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大厦7层

电话:0374-2676161

魏都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八一西路188号(茂源金色家园小区南门西50米)

电话:0374-2667558

建安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许由西路780号(瑞东花园南门西邻)

电话:0374-5161359

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120-124窗口

电话:0374-2079755

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电话:0374-6189733

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花样年华)

电话:0374-7185998

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电话:0374-3585571

服务热线:0374—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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