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材料及办理流程一览
一、申请条件
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材料
(一)偿还我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临柜办理:
个人身份证件。
网上办理:
缴存职工本人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手机APP、、支付宝生活号)自助办理。
(二)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含外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1、个人身份证件;
2、所购房屋在我市或户籍地的借款合同;
3、显示贷款余额的还款明细单;
4、本人银行卡。
注: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
已办理提前还贷业务的,须按原提取原因还贷后方可再次提取。
还款明细单须加盖银行印章,不显示贷款余额的,需出具贷款信息单并加盖银行印章。
三、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偿还我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自助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偿还我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1、临柜办理: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提取支付。
2、网上办理:注册并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手机APP、、支付宝生活号)→选择并填写相关内容,提交业务→获取并填写验证码→提取支付。
(二)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含外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管理部复核→提取支付。
五、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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