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4 19:4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许昌失业保险金领取,许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许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许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内容简介
失业金发放标准待遇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即1520元/人月。具体领取月数如下: 缴费时间领取期限1年3个月2年6个月3年9个月4年12个月5年13.5个月6年15个月7年16.5个月8年18个月9年18个月10年19个月11年20个月12年21个月13年22
缴费时间 | 领取期限 |
1年 | 3个月 |
2年 | 6个月 |
3年 | 9个月 |
4年 | 12个月 |
5年 | 13.5个月 |
6年 | 15个月 |
7年 | 16.5个月 |
8年 | 18个月 |
9年 | 18个月 |
10年 | 19个月 |
11年 | 20个月 |
12年 | 21个月 |
13年 | 22个月 |
14年 | 23个月 |
15年 | 24个月 |
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1.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政府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
3.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选择窗口服务时,工作人员会在窗口检查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无误后进行办理。
固话咨询:0374-2621590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许昌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许昌县振兴路51号
电话:0374-5132565
鄢陵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鄢陵县梅里路北段
电话:0374-2706050
襄城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襄城县中心路人劳局院内
电话:0374-3562336
许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